弥勒法院因地制宜开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

国内 2021-11-16 1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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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弥勒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庭工作“三个面向”、“三个服务”、“三个便于”的总体思路,高度重视优化法庭功能布局,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形成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弥勒模式”。

01

把握职能定位,实现司法服务辖区全覆盖

目前,弥勒法院共有弥阳、朋普、新哨三个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模式,保证法庭干警每月定时定点到所辖乡镇开展巡回审判,现己实现全市12个乡镇、弥阳街道及东风农场管理局辖区内的司法服务全覆盖;结合实际情况,定位设置三个法庭功能,弥阳法庭致力于金融+房地产专业化、集约化审判,新哨法庭、朋普法庭致力于辖区内各类民事案件综合型审判,保证了法庭审判职能的专业化、规范化。

 

 

 

 

 

 

02

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截至目前,三个法庭共受理案件1865件,审结1503件,结案率80.59%,审限内结案率99.59%。其中,调撤结案1021件,调撤率67.93%;上诉案件66件,二审改判4件,改判率0.27%,维持原判1件,发回重审2件,发回重审率0.13%,一审服判息诉率95.65%;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8.17天。对照全省法院开展“落实提升年”活动中人民法庭目标任务,三个法庭均派驻人员实体化开展工作,全部实现审判职能立审执一体化,安保人员派驻达到2人以上,调解撤诉比例达到65%,二三类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达到75%,4项指标已全部完成。

03

做到集约高效,不断完善审判配套机制

三个法庭设置诉讼服务站,全面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功能,自立案件320件,当日立案率100%,电子送达1268件,网上开庭86件,网上调解55件;不断拓展诉讼服务网络,前往巡回审判点开展工作64次,接受法律咨询460余人次;持续推进“立审执”一体化高效运转,对31件案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督促123名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自动履行金额达734万元。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36件,调解成功113件。

 

 

04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法庭自身建设

注重人才培养,三个人民法庭共配备人员27名,其中员额法官7名,员额法官占比21.21%;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10名,安保人员7名。切实重视法庭安保工作,建立健全与驻地派出所联动联防机制,严格落实家事案件等特殊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安装视频监控20余个,实现法庭区域全覆盖,配齐单警装备、防护装备,配备安检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得到全面加强。多年来,法庭未发生安全事故。

下一步,弥勒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州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牢政治方向,扬优势、补短板,大力推进法庭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丰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扎实推动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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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定位

 

 

弥阳法庭致力于金融+房地产专业化、集约化审判,以“1134”模式为载体,即:选任一批专业人民陪审员、聘任一批专业特邀调解员、挂牌三个专业调解工作室(银行、住建、人社)、设立四个专业法官工作站(弥阳街道、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协调各方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保障诉非机制有效对接与功能互补,推动建立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四维多面、广泛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将非诉解纷机制建设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建设,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结合弥勒实际,在可邑小镇、锦屏山风景区旅游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设立太平湖森林小镇旅游巡回审判点,快速解决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纠纷等案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新哨法庭致力于辖区内家事案件为主兼顾其他类型案件的综合型审判,依托家事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等组织力量,组织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作用;定期到所辖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前调解等巡回办案,延伸司法触角,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构建多元化诉讼调解,建立与社区妇联干部的良好沟通机制,由辖区内家事调解员每周三到法庭坐班,设立家事调解室,共同协助参与家事案件等纠纷的调解处理;建立与辖区内五个司法所的点对点对接机制,及时研判疑难复杂案件,做到大事能化小,小事能调解,矛盾不上交。结合弥勒实际,设立东风农场旅游巡回审判点,快速解决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纠纷等案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旅游矛盾纠纷。

 

 

朋普法庭致力于辖区内各类民事案件综合型审判,加快法庭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朋普镇关于提升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行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面加强与基层群众组织、妇联、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多元联动,委托镇联席办分类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在朋普镇创建2个“无讼村寨”,建立法官联络站,定期研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由家事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每周坐班轮值并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推进诉源治理,实现案件负增长或慢增长。

来源:云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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